扶老人过马路议论(共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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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老人过马路议论篇一
《扶老人过马路》
寒假的一天,阳光明媚,咝溜溜的寒风吹在脸上,凉爽极了!我迎着风走到了马路旁,车来车往,人山人海。一位老婆婆迎面走入马路,突然,一辆汽车猛地驶了过来,她和那辆车都因对方的闯入而停顿,老婆婆明显受了惊吓,有点慌乱。我连忙过去拉她,把她扶到一旁的等车站下坐着,老婆婆的身体此时还有些颤抖,她穿着变灰的白袜配黑色拖鞋,因视力问题,看到的颜色大概如此。“婆婆,你别紧张!”我紧握着她的手,颇为剧烈的颤抖,她的长指甲划破了我手心上的一块皮。我安静的站着,几分钟后她的身体平稳了下来,她抬头看向我:“谢谢。”她拘谨的放开我的手,站了起来,向马路走去,我追上她:“婆婆,我扶你吧。”她渴望被助却先拒绝,口里絮叨着:“不用、不用。”我皱眉,看着马路上人来人往的车子,一时不放心,便强拉着她的胳膊说道:“嘻嘻,不麻烦,不麻烦,我送你到对面就走。”“好吧,那麻烦你了。”路口又是车来车往,扶着她,只能等到完全没车了才能过。我一边盯着车辆,一边跟婆婆拉着家常。终于等到没车了,我赶紧扶着她,穿过马路。到了另一边,我不放心的道:“婆婆,你要紧么,不如我送你回去吧!”老婆婆连忙摆手:“不用、不用,谢谢你,我家就在前面,自己就行了。“”好,那你小心。“看着老婆婆的身影消失在转弯处,我才转身离去。
在回家的路上,我心想,做好事,能让自己感受到快乐,也能解决别人的一些燃眉之急。若人人都争做好事,那么人人都会拥有快乐,世界就会变得更美好。
扶老人过马路议论篇二
《扶老奶奶过马路》
扶老奶奶过马路
星期天下午,阳光明媚,小明高高兴兴地出去玩。当他走到马路边时,看见一位老奶奶想要过马路,他连忙跑过去,对老奶奶说:“老奶奶,您是不是要过马路呀?” 老奶奶说:“是的,可是车子太多了,我年纪大了,眼睛不太好,腿脚又不方便,已经等很久了。”小明说:“老奶奶,别担心,我扶您过马路吧!” 于是,小明就扶着老奶奶慢慢地走到人行横道旁,等绿灯亮了,才慢慢地向马路对面走去。 老奶奶高兴地说:“谢谢你,你真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好孩子。”小明笑着说:“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扶老人过马路议论篇三
《[PK赛]:扶老奶奶过马路》
[PK赛]:扶老奶奶过马路
一天下午,天气晴朗,我帮妈妈到超市买东西,我攥着钱,快马加鞭,跑了大概500米,来到了斑马线,突然,我看见里一个大约80岁的老奶奶,拿着一根一米长的拐棍,正准备要过马路。
我心想:今天,是雷锋日,要学习雷锋,做好事,机会来了,我要扶老奶奶过马路。
于是,我跑到老奶奶身边,对老奶奶说:这位老奶奶,我来扶您过马路吧!来,小心点!说完,一手抓住老奶奶的瘦小胳膊,另一手扶住老奶奶的腰,慢慢地把老奶奶扶过马路。
到了马路对面,老奶奶用手抚摸着我的头,面带微笑,慈祥地对我说:嘿!这个小朋友真懂事,谢谢了!我严肃地对老奶奶说:不用谢,老奶奶,扶老人家过马路使我们晚辈义不容辞的责任!
老奶奶还对我说:如果全世界的人都为别人着想,那就天下太平了! 学习雷锋,好榜样随着这音乐,我们一起来学习雷锋吧!让雷锋的精神永远留在这个世界上,永放光芒吧!
福建省东铺头中心小学五年级:黄桂棋
扶老人过马路议论篇四
《扶老奶奶过马路》
扶老奶奶过马路
小故事网 时间:2013-10-11 字数: 400字
“好榜样……”每当我唱起这支歌,便想起了敬爱的雷锋。雷锋叔叔一生为人民做过许多好事,每次听到他的故事,我就默默地下决心要像他一样多做好事,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有一天,我和妈妈走在上学的路上,我看见马路上的汽车一辆接着一辆,川流不息。到十字路口时,我发现有一位满头银发的老奶奶拄着拐杖,正颤颤巍巍地朝马路对面走去。这时信号灯已经快变为红灯了,老奶奶却没有看到。“哎呀,这样危险!”我小声嘀咕了一句,连忙跑到老奶奶的身边,拉住了她的手臂。老奶奶一愣,吃惊地看着我。我想老奶奶可能误会我了,连忙说:“老奶奶,现在是红灯,过马路很危险,还是等绿灯的时候再过吧。”老奶奶听了连连点头。“老奶奶,现在是绿灯了,就让我送你过马路吧。”我挽着老奶奶的手臂说。老奶奶抬头看了我一眼,摇摇头说:“孩子,那太麻烦你了,还是算了吧。”“不麻烦,不麻烦。”说着我就小心翼翼地扶着老奶奶朝马路对面走去。我把老奶奶安全地马路对面,老奶奶抚摸着我的头说:“好孩子,真是一个好孩子啊,将来一定很孝顺的,谢谢!”我听了,心里比吃了蜜还要甜,回头一看,发现妈妈正用赞许的目光看着我,好像在说:“孩子,你真懂事!” 我和妈妈继续走在上学的路上,我发现胸前的在晨光的照射下,显得越发鲜艳了。我一边走,一边哼起了熟悉的歌“学习雷锋好榜样……”
扶老人过马路议论篇五
《形势与政策——对小悦悦事件和扶不扶老人过马路事件的读后感》
《形势与政策》课程论文
形势与政策——对小悦悦事件和扶不扶老人过马路事件的读后感
姓 名: 朱晓云 学 号: 200930241454
系 别: 珠宝系
班 级: 09
指导老师: 王长虹 完成时间: 2011年10月23日星期一
扶老人过马路议论篇六
《扶老奶奶过马路后问》
扶老奶奶过马路后问:“小朋友,谢谢你,你叫什么名字?”拍着胸脯回答:“我叫红领巾。”汗颜呀,心理暗暗埋怨自己小时候上学都还是奶奶接送„„
2、写我最爱的人的时候,我最爱的人不是我的爸爸,也不是我的妈妈、而是那个讨饭的伯伯,他用一颗善良的心给我的狗狗丢下一块骨头,他的善良让我久久的感动„„那个时候写最爱的人是父母似乎是很庸俗的话题„„
3、今天我看到农民伯伯家的那头老黄牛在默默的耕地,它默默的为农民伯伯贡献自己的力量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自从老师告知要广泛向别人学习优点后,学习牛、羊、猪、狗的精神一时特别时髦。
4、“每当遇到困难想退缩时,脑海中忽然闪过毛爷爷、张海迪大姐姐的身影,和他们比起来,我的这点困难算什么”事后怎么也想不起他们长的什么样,难道小时候写作文有神助?
5、“今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我们来到了XX公园春游。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假山。“在夕阳的余晖下,我们依依不舍的离开了,我会永远记得这快乐而有意义的一天!”其实这一天我最难受的是又要提心吊胆的凑作文„„
6、“我爱我的家,更爱我伟大的祖国。”“望着缓缓升起的五星红旗,我的崇敬之情油然而生”写爱国的时候就会望到五星红旗,小学生的想象力真有穿透力。
7、“买东西的时候阿姨多找了2角钱。突然看到胸前飘扬的红领巾,就退回去了。”我低下头,“发觉胸前的红领巾更加鲜艳了”。
8、“在我的记忆里,有这样一段故事有如最亮的星星一般”抬头一看居然没有星星„„
9、“无数革命先辈抛头颅洒热血,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和他们比起来,我的心里惭愧极了„„”“五星红旗,是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童年那一些血色记忆让人谈血色变„„
10、“烛光下,看着妈妈头顶的几缕白发闪闪发亮,布满老茧的手灵巧的帮我缝补衣服,我的泪水再也忍不住流了出来„„”于是全国小学生都成了泪人,奔三年龄的妈妈都成了白发魔女„„
11、“不经历风雨,怎见彩虹?若非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经典中的经典,每次在关键时刻,作为我的毅力催化剂,老师次次惊叹神来之笔„„其实我至今都不知道梅花是什么香味„„
12、今天是教师节,老师们是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他们是“灵魂的工程师”,是辛勤的园丁,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可是,那天,小王老师使尽了全身的力量给我们上最后一节课,尽管他只教了我们一节课就患癌症死去了,我们是多怀念他啊,我们会永远的怀念他„„小学的作文一感人,很多老师就这样“被绝症”死了„„
1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给了警察叔叔,警察叔叔夸奖我是一个懂事的好孩子”。修改后,还得在作文前面加一句“阳光灿烂,风和日丽,心理美滋滋的”,真为小时侯能捡到一分钱自豪,尽管它买不到一个棒棒糖。
扶老人过马路议论篇七
《扶盲人爷爷过马路》
扶盲人爷爷过马路
放学后,我走在回家的路上,今天天气真好,春光明媚,我非常高兴,一边走路,一边唱歌。
我正要过马路,看见马路上车来车往,川流不息。怎么过去呢?我真倒霉呀!正在这时,我看见一位年过花甲的老爷爷,他戴着墨镜,拄着拐杖,摸索着往前走。我看他是盲人。我想:车这么多,他怎么过马路?我应帮助他。
于是,我赶紧走过去关心地问:“老爷爷您要去哪?”老爷爷开心地说:“我要去药房买药去。”我真诚地说:“我来扶您吧”!老爷爷感激地说:“好”!于是我扶着他一步一步地走,可是没到中间,一辆大卡车飞也似地冲来,小轿车紧跟着跑,电动车像电一样跐溜跑过来,自行车像风一样刮过来,我一边躲闪着车,一边说:“老爷爷不要怕,我们过了马路了”。老爷爷高兴地说:“谢谢你,小朋友。”我说:“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老爷爷满脸笑容的去买药去了。看着老爷爷远去的背影,我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我终于明白了“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的意思了”。我真开心呀!
赵南星二年级
扶老人过马路议论篇八
《扶老人范文》
见摔不扶、临危不救,照见道德的“摔跤”,折射出道德“保障因素”的不给力。尤其是,施救既不是一项强制义务,又无法豁免因救助产生的法律风险,因此避而远之成为“理性选择”。要真正疗治“扶还是不扶”的道德难题,除了加强社会道德建设,还应弥补法律在设置救助义务、风险分散与救济上的不足,用法律为道德“撑腰”。
从法理学上讲,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个体必须承担必要的社会义务,包括对他人的救助义务。在我国,临危救助大多只是在道德层面上进行鼓励,缺少法律明文规定。相较而言,国外通行做法是将见危不救入罪。比如俄罗斯,《俄联邦刑法典》规定,在他人的生命或健康处于危险中且因年幼、衰老、疾病或者孤立无援而不能自救时,行为人故意不予救助,则可施以拘役、劳动改造和罚金。不上升到法律义务层面,约束力肯定会打折扣。
针对救助者在施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国外也多有责任豁免规定。德国法律规定,若是因为善意救助造成伤害的,提供救助者可以免责。这种分散、规避救助者法律风险的做法,为善意行为的抒发提供充实法律支撑,能够有效弥合“临危不救助”、“救人反遭索赔”所导致的社会道德与诚信秩序的缺口。在我国,类似的责任豁免规定尚未制定,虽然多数省市已经颁行有关见义勇为的政府规章,但内容多为对其资格的申报确认、表彰奖励等内容,缺少实质性的法律责任救济保障规定。
法谚有云,法律不该责备善良诸人的救助行为。像扶摔倒老人这种道德与法律的高度重合的问题,法律应及时跟进,用法律规范重塑社会价值观,用法治善意的释放促进社会善念的复归。就我国而言,当务之急是增设危难或紧急情形下救助义务的法律规定,同时借鉴国外立法设置救助者责任豁免条款,合理分散救助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
立法之外,司法环节也应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在具体个案中,公安机关应尽可能搜集和保全证据,最大限度还原事实真相。在诉讼阶段,法院应综合衡量相关涉案因素,合理设定当事双方举证负担,谨慎适用自由心证做出裁决。个案的司法释明作用,同样可以为公众提供更多心理上的正能量
扶老人过马路简笔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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