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后宫刑法 震惊!古代宫女竟与皇帝养的狗进行交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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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后宫刑法

震惊!古代宫女竟与皇帝养的狗进行交配

清朝后宫刑法(一) 有关人畜发生性行为的报道总是时不时的被爆出,这些尺度大的让人都不好意思看啊,不过纵观历史这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有些行为与现代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啊!古代对女子的行为又有很大的约束,一些妇人也会主动请些牲畜。接下来就请各位读者和小编一起来看看中国史上那些让人大跌眼镜的人吧!

震惊!古代宫女竟与皇帝养的狗进行交配

  有关人畜发生性行为的报道总是时不时的被爆出,这些尺度大的让人都不好意思看啊,不过纵观历史这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有些行为与现代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啊!古代对女子的行为又有很大的约束,一些妇人也会主动请些牲畜。接下来就请各位读者和小编一起来看看中国史上那些让人大跌眼镜的人吧!

  古人与动物性交最典型,也是最有影响力的应该是汉灵帝,他自己不感兴趣,但他用手中的权力,让宫女们进行现场表演。据《古今情海》引用《文海披沙》的记载,灵帝甚至在西园里弄狗与宫女进行交配。宋皇后被废之后过了两年,灵帝耽于淫乐还没有打算再册立皇后。朝臣上表请求他赶紧确立中宫,因为这是国家的一个象征。灵帝便册立了贵人何氏为皇后。何皇后的出身很微贱,她是一个杀猪屠夫的女儿。何氏的容貌美艳无比,她身高七尺一寸,肌肤如雪,婷婷玉立。灵帝一见到何氏就喜欢上了她。于是她夜夜独占灵帝,后宫又多了许多枯灯中打发寂寞光阴的女子。几度春风之后,何皇后怀孕生下了皇子刘辩。何皇后的兄长何进被封为侍中,她已故的父亲何真追封为车骑将军。

震惊!古代宫女竟与皇帝养的狗进行交配

惨无人道!清朝专治宫女与太监的十大酷刑

清朝后宫刑法(二) 尽管清朝已经进入了封建统治的没落时期,但统治者依然会采用各种各样的刑罚来维持对人民的专制统治,特别是在自己生活的宫廷之中,对宫女和太监所采用的刑罚更是严峻,所谓满清十大酷刑正是如此。

  尽管清朝已经进入了封建统治的没落时期,但统治者依然会采用各种各样的刑罚来维持对人民的专制统治,特别是在自己生活的宫廷之中,对宫女和太监所采用的刑罚更是严峻,所谓满清十大酷刑正是如此。根据历史的记录,其中有两种刑罚更是让人生不如死。

惨无人道!清朝专治宫女与太监的十大酷刑

  1、提铃。此刑罚适用于宫女,受罚宫女每夜自乾清宫门到日精门、月华门,然后回到乾清宫前。徐行正步,风雨不阻,高唱天下太平,声援而长,与铃声相应,这是清宫最轻的刑罚。

  2、掌嘴、掌脸。就是用木板或竹板打嘴、打脸。此刑罚仅适用于太监,所犯禁律都也在嘴上,所以要打嘴。而宫女是不用此刑的,因宫中有祖训“打人不打脸”,凡宫中女人,一律不准打脸。慈禧让隆裕打珍妃嘴巴,是对珍妃的最大羞辱,因为这样一来,她的地位就连宫女都不如了。掌嘴也有轻有重,轻者把嘴打肿,重者能把牙齿打掉,所以能称得上是酷刑了。掌脸与掌嘴类似,用木板或竹板打脸,轻者打肿,重者槽牙打掉,数日无法进食,还不得医治,如果创伤处感染溃烂,那就更加痛苦。痛苦还不能自杀,如果自杀被发现,不但死不成,还会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总之不得好死。

  3、禁食。禁食三餐,同时禁水,轻者一日,重者三到五日,最重者直接饿死,残忍程度升级了。

惨无人道!清朝专治宫女与太监的十大酷刑

  4、杖刑。惩处太监、宫女最常用的刑罚,用竹杖、板打屁股,直打到皮开肉绽为止。如中途反抗,则会被打死。杖刑由敬事房、各宫掌刑太监或慎刑司执行,以慎刑司杖刑最狠,被杖毙者惨不忍睹。

惨无人道!清朝专治宫女与太监的十大酷刑

  5、枷号禁闭。即施戴刑具关禁闭,期限有一个月、二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不等,严重者永远枷号,同时处以发往辛者库、宁古塔等地为奴。如宫内园庭钓鱼虾者,不分首从均枷号一个月,日满重责四十板,发往昊甸铡草三年,期满释回后永远不准被挑选为首领,再犯者枷号两个月,发往黑龙江与披甲人为奴,到配重责六十板,十年期满方准释回。

  6、斩监候、绞监候。相当于如今的“死缓”。如太监吸食大烟判斩监候,无故持刃入殿、假装疯病、酒醉胡闹、在宫内欲行自缢自尽者,均判绞监候。乾隆年间,饭房太监王国泰持刀列颈,被发壅山铡草十五年。父母及三个弟弟共五口人, 全被发到黑龙江与披甲人为奴。咸丰六年(1856年),太监丁得禄在外廷吸食鸦片,有关人员分别受到罚月银钱几个月至两年,有的还被革去顶戴。

  7、斩立决。即斩首处死。凡在宫中私藏鸟枪火药和金刃器械者,斩立决。凡太监、宫女在宫内用金刃自伤者,斩立决。凡皇上、皇后、太后认为太监、宫女罪当斩者,斩立决。乾隆年间,太监李连栋放火被斩,光绪年间,慈禧在珍妃一处斩四十余名太监。

惨无人道!清朝专治宫女与太监的十大酷刑

  8、板著。这是一种残忍的酷刑,用于罚治宫女。受刑宫女面向北方立定,弯腰伸出双臂来,用手扳住两脚。不许身体弯曲,一直要持续一个时辰。受刑之时,宫女感觉生不如此,直至头晕目眩,僵仆卧地,呕吐成疾慢慢痛苦死去。

  9、墩锁。这也是一种残忍的酷刑,用于罚治宫女。受刑宫女被关在高约20厘米、一尺见方的木箱中。箱子上盖有四个洞,分别锁住手脚。宫女无法站立,就像墩子一样被锁住,呼吸困难,四肢淤血,也是生不如此,最后痛苦而亡。

  10、凌迟。死刑中的极刑。顺治朝规定,太监干政者行凌迟处死。

  除了以上十种酷刑,太监和宫女还会受到非人虐待。光绪末年,慎刑司曾设气毙之刑,以各种方式对太监宫女进行精神折磨,直至气死。末代皇帝溥仪退位后,在宫中也经常虐待太监,如强迫太监吃脏粑粑、赏吃塞有铁砂的蛋糕、用气枪射击等等。

凌迟酷刑千年兴废史

清朝后宫刑法(三)

1905年4月,清朝两位修律大臣——伍廷芳和沈家本——联合署名,向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提交《删除律例内重法折》,请求从《大清刑律》中永远删除凌迟

这是伍廷芳和沈家本汇合后做出的第一个惊天之举,是现代法理与古代酷刑传统的第一个较量,两位修律大臣拉开架势,高屋建瓴,以仁政为坐标系,说明刑法“裁之以义”,终极目标却是“推之以仁”。又说——

“参诸前人之论说,既多议其残苛,而考诸今日环球之国,又皆废而不用,且外人訾议中法之不仁者,亦惟此数端为最甚。”

这是中国呼吁改革的老办法:首先,把自己要干的事说成上溯3000年来无数先烈一直想干而代代未竟之事,要继承先烈遗志,把他们不可能做成的事做成;其次,说美国就是这么干的,美国的今天,就是俺们的未来;最后再补充一点,说美国人早就对俺们这么落后有意见了!

呵呵,这种写法,可能是官牍习惯,也可能确是沈家本如临大敌,把改革的困难想得太充足,必及古今中外,否则无法说服圣上。

沈家本有一得力助手,叫“董康”,其回忆说,司法改革刚开始时,海归大臣伍廷芳尚在美国出使,作风谨慎的本土大臣沈家本不敢贸然制新法,所以只是“荟萃同治以来章程,详看编辑”,做一些筹备工作,年底了,慈禧未见刑法改革成果,急了,沈家本这才动作,召集属下征询意见,于是董康建议,“自宋以后,刑制日趋于重,凌迟尤形残酷。今欲中外画一,须从改革刑制始”,如果中央批准,“始知朝廷非虚应故事”。

董康的意思是,事儿一定要做,步子一定要小,先别抛开《大清律例》去制订《大清新刑律》,只求在《大清律例》里删除酷刑,试探一下慈禧的意思。所以1905年4月,伍廷芳和沈家本联奏《删除律例内重法折》,请求在旧法中删除 334条,其中重点在于“将凌迟、枭首、戮尸三项一概删除,死罪至斩决而止”。

出人意料的是,慈禧没做异议,下旨准行,将凌迟“永远删除,俱改为斩决”。

沈家本和董康,甚而整个朝野,甚至于所有通过文艺作品学习清末历史的后人,对于凌迟问题超顺利解决,一定难以置信。惟有伍廷芳认为理所当然,因为他是海归,不大知道官场世故,恰好官场也并不在意海归的狷傲和直率。这是20世纪一个耐人寻味的事情,海归总是比土鳖敢说话,说出的话也会得到格外的重视。

在中国,关于凌迟的文字记录,最早出现在唐朝。在房玄龄、魏征、长孙无忌总撰的《五代史志·刑法志》中,有“轻刀脔割”一句,说的就是凌迟。《五代史志》记述的,是晋朝和隋朝之间那段小朝廷频繁更迭的时代,史称“南北朝”。其间,河北有个小朝廷,号称“东魏”。但魏帝无能,大权掌握在高澄元帅手里。

高澄是一帅哥儿,鲜卑人和汉人的混血儿,他去江苏打梁朝,活捉了徐州总督兰钦子京,强迫他做首席厨师,兰钦子京不堪打骂,终把高澄杀死在床下。高澄有个弟弟,叫“ 高洋”,奇丑无比,能征善战,喜欢酩酊大醉之后去闹市裸奔。高洋接过哥哥的权柄,把兰钦子京那伙儿梁朝遗党“轻刀脔割”,头颅做成一套精美的酒具。这便是第一次载入史册的凌迟事件。

后人常说,关于凌迟的记载始于北齐皇帝高洋,这不对。高洋对梁党“轻刀脔割”之后9个月,他才废魏帝,另建“北齐”小朝廷。准确地说,凌迟第1次被文字记录,始于东魏权臣高洋。

凌迟经过混乱的南北朝,又经过短命的隋朝,在传说中仁慈的唐朝也有记录。比如说,706年,德静王武三思私派大法官周利贞去海南定安县,假传唐中宗旨意,处决昔日的平阳郡王敬晖,周利贞公报私仇,命人把敬晖绑在大榕树下,把他的肉一片一片割下。

不过,唐朝确实别有气象,懂得一个好的王朝必须慎于死刑,所以745年,也就是李白再婚的那一年,唐玄宗甚至考虑要 废除死刑。

遗憾的是,安史之乱改变了一切。叛乱中,燕朝皇帝安禄山在洛阳劝降,常山市长颜杲卿和军事部长袁履谦不为所动,被绑在天津桥上,零割处死。有道是,乱世用重典,自安史之乱起,唐史中有了不少凌迟记录。此时,凌迟仍是私刑,没有写入法典,甚至“凌迟”2字尚未产生,只做“脔割”或“剐”。

唐灭后,中国大乱,史称“五代十国”,凌迟盛行。

那个时候,契丹族在北方建立辽朝,第1次把凌迟写入法典,成为与绞斩并列的公刑。在契丹语里,“脔割”音同“凌迟”,汉族史官在写《辽史·刑法志》时,第一次将其音译为“凌迟”。在汉语中,“凌迟”也做“陵迟”,“陵”是土丘,“迟”是动词,意思是“缓缓刮平”。荀子有言,“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意思是,3尺陡岸,空车上不去,百仞高山,车可负重登顶,为啥,因为山坡缓缓。于是,缓缓登山,慢慢割肉,奥妙尽在其中。

在南部中国,小朝廷更替,遍地是酷刑,却引发了废止凌迟的第一声呼喊。946年,后晋皇帝顾问窦俨奏请,死刑只留斩绞两种,“以短刀脔割人肌肤者”应当禁止。皇帝石重贵准奏,禁用凌迟。不过,心慈手软的皇帝不久长,第2年,契丹攻打河南,石重贵服输,后晋灭亡,法制尽废。

此后,岁月荏苒,五代继续更替,窦俨先是做后汉的中央文献研究室主任,随后是后周的立法委员,等到后周元帅赵匡胤黄袍加身,建了宋朝,窦俨又做了教育部副部长,所以他影响了一大批人,以至赵匡胤力纠五代弊政,再次规定重罪只用斩绞,不用凌迟。

宋真宗时,总管太监杨守珍两度抓获不赦盗贼,国家监察部查获官僚犯罪,均申求脔割,宋真宗全部否决。可是,到了宋仁宗时,也就是水泊梁山闹土匪那会儿,情况发生了逆转。1031年,湖南湖北流行杀人祭鬼,宋仁宗气晕了,恢复凌迟。

翻翻《水游传》,便可知宋人对陵迟的爱好。第二十七回,王婆因为鼓动潘金莲谋杀武大郎,被判凌迟,“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吃了一剐”。第四十一回,李逵对黄文炳说,“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他先从黄文炳大腿割起,好肉拿到炭火上去烤,边割边喝酒,最后开膛,取出心肝,给同志们做个醒酒汤。1032 年,淮南凌迟了6名抢劫犯,宋仁宗觉得过分,急忙加以限制,规定“毋得擅行凌迟,须奏听裁”,收回了凌迟终审权。

在适用范围上,宋仁宗时期,凌迟仅限于太气人的命案和军队哗变。宋神宗时,凡危及皇权言行,凌迟重惩。自宋哲宗开始,凌迟成了惩治罪犯的重要手段,一想到犯罪,便想到凌迟。

宋室南渡后,一位著名高干终于忍不住了,这便是教育部的陆游局长。

陆游在《条对状》中写道,“五季多故,以常法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凌迟一条。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即便对于凶犯,也太过分了吧,难道五代如此,南宋就要因袭吗!陆游废凌迟的理由是:一、凌迟不合法理,不该以血还血,即使罪犯脔割过别人;二、暴露犯人器官,妨碍教化;三、汉唐法典无凌迟,宋法也不该有。但是,陆游失望地看到,凌迟不但没有废止,反而汇编进《庆元条法事类》,成了与斩绞并列的死刑名目。

从此,凌迟变成公刑,一直延续到1905年4月废止。

《宋史·刑法志》记述,“凌迟者,先断其肢体,乃抉其吭”,先打断胳膊腿,省得犯人挣扎,尔后直取咽喉,省得乱喊,最后再分8刀、24刀、36刀、72刀、120刀把罪犯剐死,刀数少,属于肢解活人,刀数多,是正宗的凌迟。

到了明朝,凌迟技术登峰造极,炉火纯青,刽子手们一致认为,一片片切肉比连筋带骨剃割要省力,犯人持续疼痛时间长。他们变得十分讲究,像外科医生一样精细。行刑时,有门徒为他们端着托盘,盘中放着一组组工具,每一组由1把小刀和1只钩子组成,分别对应不同的肌肉组织。其基本手法是,用小钩把皮肉勾起,每刀只割下指甲大小的一片。有时候,他们会用渔网勒住死囚身体,用利刀削去突出来的肉包。从刀数上讲,明朝凌迟已发展到千刀以上,达到“千刀万剐”的地步。

正德皇帝杀大太监刘瑾,要求“凌迟三日”,锉尸枭首,司法部张文麟笔录如下——

过官寓早饭,即呼本吏随该司掌印正郎至西角头,刘瑾已开刀矣。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从此出,想应是矣。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瑾尚食粥两碗。反贼乃如此。次日押至东角头。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锉尸,免枭首。受害之家,争取其肉以祭死者。

剐3357刀,每10刀歇1次,生怕刘瑾昏死而不知疼痛,得把他叫醒。

崇祯皇帝剐过两位名流,一位是忠诚报国的沈阳军区司令袁崇焕,罪名是叛国通敌,剐3543刀,残肉被痛恨汉奸的没脑愤青吃掉,另一位是喜欢高调进谏的中国科学院研究员郑鄤,罪名是棒打后妈、奸儿媳、奸妹,剐3600刀,残肉出售,做调制疮疥中药的原材料。

与宋太祖赵匡胤绝然不同,明太祖朱元璋亲自撰写《大诰》,警告天下,轻罪可以重判。北京监察厅厅长柯哲很讨厌国家监察部长詹微,联合18位官员,诬陷詹部长,何哲和3位同党凌迟示众。中央警备局有一位军官,叫“靳谦”,他让太太击鼓鸣冤,庭审后发现,其诉不实,是诽谤政府,凌迟。浙江崇德县有一名生产队长,叫“李付一”,他总是骚扰良民,崇德基层法院传讯他,他不理,刑警去抓他,反被他灌醉大绑,诬为骗吃骗喝,这样的行径,顶多上一次《焦点访谈》,但也被凌迟处死。

这时候,连不按时交税,也会被凌迟,酷似彭真的“严打”。直到《大明律》颁布,凌迟范围才得到规范,即,凡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宗庙、皇陵、宫殿,不问首犯从犯,一律凌迟,凡谋杀奶奶爷爷老妈老爹、谋杀一家超过3口、生取他人器官,凌迟处死。

清朝的凌迟,残忍烈度不及明朝,但却普遍化了。在适用范围上,别说杀了奶奶爷爷妈咪爹地,就连打骂他们,打师傅,也得凌迟,另外杀人、太太杀丈夫、逼人致死、劫囚、越狱、掘坟,都得凌迟。因此,清朝反对凌迟的声音,不绝于耳。康熙时代,法学家王明德出书,就说凌迟在“正法之外”,违背祖先精神。乾隆时期,史学家钱大昕说,“凌迟”词义晦涩难懂,只有清楚明白的刑名,才能起到警慑作用。

康乾是和谐社会,去酷刑,自然顺理成章。但洪秀全造反之后,必须重典治乱,咸丰皇帝不得不授权督抚,可对叛党“就地正法”,可频频使用凌迟威慑。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兵败大渡河,为保三军性命,只率总理曾仕和和监察委员黄再忠独入清营,向成都军区司令骆秉章投降,咸丰遗孀慈禧传旨,“就地正法”,骆司令选择了凌迟。行刑时,刽子手先割曾总理一刀,总理痛得狂叫,石达开呵斥说,咋就不能忍受须臾之痛!曾总理听罢,咬紧牙关,没再喊叫。最后,石达开被割100刀,始终凛然无声。四川民政厅长刘蓉记述:“枭桀坚强之气溢于颜面,而词句不亢不卑,不作摇尾乞怜语……临刑之际,神色怡然,实丑类之最悍者。”可见,石达开不是怕死鬼,是革命英雄。

一系列严酷杀戮,自然解决了南方动乱,但余害不浅,与现代法理不容,国家形象也十分糟糕,于是清末大法学家薛允升大量援引陆游、王明德、钱大昕,再次呼吁恢复汉唐,从《大清刑律》中剔除凌迟。

话至此,俺们可以发现,废止凌迟的思路,古已有之,并非伍廷芳和沈家本临时独有,后者是在一个合适的契机里,完成了窦俨、陆游、王明德、钱大昕、薛允升的未竟事业。另有一处也可圈点,乱世中,慈禧曾用凌迟杀人,很见效,但同样在乱世中,她没再犹豫,永远废除了这种酷刑。而对《删除律例内重法折》的批复,慈禧写得相当策略,力挺改革派,也于守旧派无碍——

“我朝入关之初,立刑以斩罪为极重。顺治年间修订刑律,沿用前明旧制,始有凌迟等极刑。虽以惩儆凶顽,究非国家法外施仁之本意。”

呵呵,咱不管她老人家怎么说,反正自1905年4月起,使用了1355年的凌迟酷刑,永远消失了。

中国古代最残忍的刑罚 变态手段折磨人(2)

清朝后宫刑法(四) 中国古代最残忍的刑罚。古代便有单独的女牢,凡妇女犯罪之人犯皆囚禁于内。在古代社会,女人千万不能沦为女囚,而一旦沦为女囚,轻则在堂上被裸体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则被脱掉裤子游街示众,名曰「卖肉」。

  NO5.古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五——裸刑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缺乏欣赏人体美的传统。无论男女,自身裸体被人窥看通常被视为羞耻之事,女性的裸体当然更忌暴露。女性的裸体并非被当作一种人体美去欣赏,而是被当作一种性对象去窥视、消费和发泄。中国妇女的地位一向低微,犯下死罪的女人更为世人所不齿。而中国古代史上统治者最卑劣最下流的刑罚,莫过于对女性施以裸刑了。

  在“穿衣文化”的世界观形成后,中国人便开始以裸体为耻了,裸形处决在夺去犯人生命的同时也在贬低他的身份,侮辱他的人格,尤其是把女犯的衣服剥光后处刑,除了贬低其身份之外还额外起了一个羞辱的作用。中国古代统治者显然深谙此道,能够使女犯被社会普遍耻笑的办法,在自商代就已经形成“穿衣文化”的中国,还有什么比让女犯暴露身体更能降低其社会评价度的呢?

  中国妇女的地位一向低微,犯下死罪的女人更为世人所不齿,因此将她们裸身处决不但不会认为有伤风化,反而往往为官方和民间所接受。北魏孝文帝第一次在刑法中明令禁止“裸形处决”,可惜传统的力量总是可怕的,这条尊重人权的法规在孝文帝死后实际上已经变成了一纸空文,之后历代王朝仍然使用去衣裸刑。

中国古代最残忍的刑罚 变态手段折磨人

  中国古代统治者为何喜欢施女犯裸刑?其实对于一般刑事罪的女犯,如何处死她们对于统治阶级而言其实是不太关心的,甚至有时也会发点善心避免其受辱,但当他们面对的是对统治权威构成威胁的女犯的时候就另当别论了。在妇女地位一向低下的中国,能够对统治集团构成威胁的女性,肯定都是在政治上具备极强号召力的或者是在军事上具有卓越领导才能的人,而且她们在百姓中具有较高的声望,单纯将她们处死,并不能影响其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搞不好甚至还会激发人们对她们的同情。因此,对统治集团来说,如何消除这类女犯在百姓心目中的这种影响才是决定对她们施以何种刑罚的核心,施以裸刑,牵扯到中国人下意识里最忌讳的那个“性”字,无疑是从根本上摧毁其人格形象乃至精神影响的最佳捷径。

  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农民起义女领袖被俘后,几乎无一幸免。隋末巾帼女杰陈硕贞于唐高宗永徽四年(公元653年)十月率众起义,自封为“文佳皇帝”。陈硕真是当地百姓的崇拜对象,崔义玄在处死她之时将其当众凌辱后才行肢解刑,无非是想摧毁她的形象。(刑肢解时要剥光衣物,对女性要割去双乳,这对于陈硕真来说当然是极大的侮辱)。清嘉庆时南笼布依族起事反清的领袖王囊仙以宗教形式组织布依族人民起义,民间称为囊仙(布依语,意为仙姑)。于嘉庆二年正月(1797年)起事,被凌迟处死时年仅二十岁。震惊中外的义和团运动中的黄莲圣母林黑儿被俘后,传说欧美人稀奇一介女流如何能够有如此之大的本领迷惑众人,都想亲眼目睹其真面目,于是他们将黄莲圣母处死,然后用药水浸泡尸体,再运往欧美各州,当成玩物,放在博物馆中任人观赏。

  中国古代史上统治者最卑劣最下流的刑罚,莫过于对女性施以裸刑了。在“穿衣文化”的世界观形成后,中国人便开始以裸体为耻了,裸形处决在夺去犯人生命的同时也在贬低他的身份,侮辱他的人格,尤其是把女犯的衣服剥光后处刑,除了贬低其身份之外还额外起了一个羞辱的作用。从古至今,有很多女性都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NO6.古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六——挖阴术

  挖阴术古代女子遭受的五种离奇“宫刑” 之一。

  挖阴,顾名思义就是挖去生殖器。男子割去生殖器,在“蚕室”里待上个把月,也就能痊愈了;而女子被挖生殖器,涉及体内多处重大器官,在古代比较落后的医学条件下,这种刑罚显得异常残酷,受刑的女子往往因为血流不止,而死于非命。另外,王夫之在《识小录》里还有“于牝剔去其筋,如制马豕之类,使欲心消灭”的说法,此法破坏程度较小,操作起来较复杂,没有“庖丁解牛”那两下子,恐怕是做不到的。

  NO7.古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七——椓窍法

  椓窍法古代女子遭受的五种离奇“宫刑” 之一。

  椓窍,也称椓或椓杙,“椓”和“杙”的原意是指拴牲畜的木撅子,另据《说文》解释为“以棍击伐”之意。“窍”,应该是指女性下体。椓窍,就是用这种木撅子摧残女性阴部,其狠毒程度可想而知。

中国古代最残忍的刑罚 变态手段折磨人

  汉景帝时,广川王刘去和他的王后阳城昭信残害姬人陶望卿,望卿被逼,投井而死。昭信不解恨,又叫人把她的尸体捞出来,“椓杙其阴中”。对死人尚且如此,如果用在活人身上,其残酷程度决不亚于对男子的阉割。

  NO8.古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八——刑舂

  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NO9.古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十——凌迟

  凌迟,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清朝末年拍摄的照片,显示为真正的“八刀刑”处决。八刀刑,刽子手利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第一刀,切胸口(一律从左侧开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切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支解後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清朝末年拍摄的照片,显示为真正的“八刀刑”处决。八刀刑,刽子手利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第一刀,切胸口(一律从左侧开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切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支解後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

  从元朝编入法典一直到1905年清朝废除为止,主要用来惩罚三大类的犯罪: 谋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动、叛国、谋取皇位。

  伦常之罪:子女谋害父母、弟幼谋害兄长,妻子谋害丈夫、奴仆谋害主人。

  凶残与不人道之罪:活生生斩断他人四肢(施以巫术);杀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组织帮派以制造恐怖。

中国古代最残忍的刑罚 变态手段折磨人

  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

  第一刀割完,侩子手在换刀。刺心的疼痛让其在木桩上挣扎的厉害,看后面众人的手就能明白对意志力很强的人,内心绝望得呻吟远比皮肉之苦来的强烈。

古代女子乱搞后怀孕怎么办 击打腹部促使流产?(2)

清朝后宫刑法(五) 女人怀孕,意味着即将做妈妈,绝对是一件幸福而又值得炫耀的事儿。可是,非正常怀孕则未必了。

古代女子乱搞后怀孕怎么办 击打腹部促使流产?

  【匆忙嫁人,托庇夫家】

  明代扬州府有个秀才,游园时结识某地主家的千金小姐,在丫鬟的帮助下幽会成功,偷食禁果后珠胎暗结。这个故事情节有点像西厢记。

  这个地主本是个一分钱当两分钱使用的主儿,原指望等女儿出嫁时再很赚一笔彩礼钱,所以许多上门提亲的,他都因为彩礼少而不满意。

  没想到如今女儿做了“丑事”,肚子一日日隆起,想嫁女生财,还是保住名声,他捉急了。

  在千方百计寻找那位肇事者的秀才无果的情况下,他选择了保住名声,将女儿匆匆忙忙嫁给了一个穷佃户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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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顾生命,冒险人流】

  古代有没有人流术?

  汉代对此已有记载,《汉书》说,西汉成帝时,皇后赵飞燕和妹妹赵合德姊妹专宠十余年,卒皆无子,但她们为了固宠,又逼迫怀孕宫人堕胎(人流),“掖庭中御幸生子者辄死,又饮药伤堕者无数。”

  古代女子人流方法一般有有四种:

  第一种是药流,古人经过长期摸索,发现一些植物或动物,食用后会导致流产。南朝梁代陶弘景的《本草经集注》专设堕胎(人流)药一项,就收录了堕胎(人流)药方40余种。

  第二种是借用外力击打,挤压,震动腹部,促使胎儿流产。

  第三种则是针灸流产,这种针灸流产术自宋代以后一直有人使用,成功率约在三分之二左右。

  最后一种则是到清朝才有的手术人流术。普通百姓因为生活贫困,不能养育更多子女,也多人流之举。

古代女子乱搞后怀孕怎么办 击打腹部促使流产?

  这些堕胎(人流)的方式都是相当残忍的,给女性身体尤其是子宫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有些古代女性采取药流等方式流产之后,原本活蹦乱跳的人昏睡了十几年,很多女性因此都丧失了生育能力。

  我们读《射雕》,对于穆念慈怀上杨康的种,总觉得郭靖黄蓉等人的态度特现代,甚至有人据此以为南宋的世风就是这般开化,其实错谬至极。

  首先,任何时代的“江湖人”都是反世俗的,其次,郭靖是个不完全江湖化的江湖人物,瞧他反对杨过娶小龙女为妻的情形,即可知晓其对于世俗礼教的拘泥。

  穆念慈也就是占了江湖人的光,若是普通女子,她早去堕胎了。

  偷情是欢乐的,做好避孕措施,却是必须的,否则……

清朝后宫刑法
清朝后宫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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